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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清障施救服务工作协调会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18-08-31

8月21日,公司副总经理梁文龙在和畅运营公司主持召开清障施救服务工作协调会。高速交警直属八支队第三、六、七、九、十、十二大队,高速路政赣州支队第二、三、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大队,赣州浩腾清障施救公司、赣州安顺汽车服务公司,公司办公室、安监办,赣康公司、和畅公司、寻全公司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与会各单位(部门)对8月3日高速路政移交公司管理后的清障施救服务工作情况评价,讨论了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务工作案例,分析了清障施救服务工作的难点。会议就如何做好今后的清障施救服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议强调:

要加强监管,严格遵守合同。一是高速交警、高速路政要依法依规加强清障施救服务工作的监管,切实指导清障施救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对高速交警要求强制拖离现场的危化品车、客车和在隧道停留的故障车,清障施救服务单位必须及时快速拖离。二是各运营公司要严格按合同管理清障施救服务工作,既要加强过程管理,也要加强结果管理,建立台账、事故回访制度等,有效减少投诉事件。三是清障施救单位要严格按合同办事,按要求配齐人员设备;要加强施救人员的业务培训,涉及收费问题,工作人员要按程序有礼有节地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保存证据,避免投诉;要科学施救,在接到出勤指令时,救援指挥车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警戒工作,并按规范摆放好安全锥筒、标志标牌等,再视情开展清障救援,严防发生二次事故。

要分工合作,加强统一调度。一是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分工合作。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现场的处置管控统一由高速交警负责,高速路政配合,清障施救服务单位必须在高速交警的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二是各相关单位接到交通事故信息时,应统一及时反馈至各路段监控中心,由各路段监控中心第一时间通知路段交警、路政、清障和养护等单位处置。同时,各运营公司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沿线龙门架等醒目位置公布路段监控中心24小时事故报警电话。三是各单位要通过路段微信群,第一时间将交通事故处置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情况拍照或发送小视频互相通报;要统一口径,对外报送信息或宣传报道要严格审核,多开展正面宣传,禁止发布负面信息。

要相互支持,确保安全畅通。维护好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是各单位的共同目标,更是职责所在。一是各相关单位巡路发现交通事故或故障车时,应及时在后方警戒,如故障小车能人力推到应急车道的,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临时处置;如发生路损和需要拖车、吊车作业的,应及时告知路段监控中心通知各相关单位处置。二是各运营公司要商高速交警、高速路政、排障单位,针对以往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路段,科学设点驻守,确保出现事故能够快速施救。三是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路段“一家人”、全路“一盘棋”的大运营理念,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开展好清障施救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路段应急处置与通行能力。

(和畅公司  黄红平/文  魏江/图)